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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人民法院执行联络员制度
时间:2018-04-1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云和县人民法院执行联络员制度

 

云和县有4个街道,3个镇3个乡,共168个村,地域面积广,案多人少,执行员不足,不了解被执行人信息等问题制约着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执行工作效率,更好的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特制定执行联络员制度。

一、执行联络员的基本条件

执行联络员由企业、街道、乡镇党委、政府、群众推荐,我院审核,由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工作责任心强、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企业工作人员、村支书、社区书记、村委主任、社区主任、调解员、治保主任等人员担任。

 二、执行联络员的工作职责

执行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是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提高执行信息、促成执行和解、监督执行过程等方面协助法院执行工作,做好纽带和桥梁作用。

(一)、负责接收和反馈法院需要协助执行案件信息,及时向法院通报所发现的被执行人下落或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

(二)、法院执行人员采取查封、扣押、搜查等强制措施时,在现场协助执行。

  三)、负责监控辖区执行敏感案件的舆情,做好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反馈工作,促进民意沟通;

 (四)、帮助法院送达有关法律文书、调查取证等工作;

 (五)、开展执行外的调解工作、参与执行调解工作;

  六)、协助参与涉诉信访工作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七)、监督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司法职责;

 (八)、积极收集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评价信息,为

法院及时调整执行工作的部署,规范执行行为提供依据;

  九)、积极做好表率,通过自身的体会向社会公众宣传执

行工作,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进程。

三、日常工作管理

(一)、建立执行法官与执行联络员信息网络机制,建立微信群,实现执行法官与执行联络员日常工作信息共享和对接;

(二)、建立联席研讨会机制。重点针对一些案情复杂,社会关系面广,舆情大,涉访的案件,共同研讨,制定对策。

(三)、建立培训指导机制。定期组织执行联络员组织学习,通过专题辅导举办论坛、传授调解技巧等,促进执行联络员的履职能力。

(四)、建立重大情况报告协调机制。负责企业的执行联络员要及时向法院汇报涉执行案件企业的发展情况,审时度势,主动工作,积极作为,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

(五)、建立案件跟踪回访机制。由执行联络员协助法院对已执结的案件进行跟踪回访,反馈案件社会评价,了解相关的司法需求。

(六)、建立激励奖惩机制、为执行联络员建立工作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组织开展优秀执行联络员评选活动,给予一定奖励;对履职不积极或不再具备履职条件的,及时发出建议予以换聘。

四、机构设置

为了将此项制度落实到人,实施到位,我院设立执行联络员领导小组,组长由执行局副局长担任,成员为执行局内勤 ,由执行局内勤负责执行联络员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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