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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内设机构

 

(一)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578-5124143

负责诉讼引导工作;负责本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登记立案、材料收转工作;负责诉讼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对不服本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案件进行审查;处理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负责文书送达、判后答疑工作;负责财产保全、鉴定等工作;负责查询档案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和律师服务;负责投诉举报窗口材料收转工作;负责联系法官、法官接待等工作;负责诉前调解、诉调衔接等相关工作;负责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工作;对进驻诉讼服务中心人员进行管理;院党组认为需要由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负责的事项。

(二)刑事审判庭(电话:0578-5126293

依法审理本院管辖的刑事公诉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刑事审判工作事项;院党组认为需要由刑事审判庭负责的事项。

(三)民事审判庭(旅游巡回法庭)(电话:0578-5121569

依法审理一审民商事案件;审理依照特别程序办理的案件;负责交通巡回法庭、旅游巡回法庭工作以及其他有关民事审判工作事项;院党组认为需要由民事审判庭(旅游巡回法庭)负责的事项。

(四)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电话:0578-5126381

负责审理一审行政案件;负责审理涉环境资源权属争议纠纷、侵权赔偿纠纷案件和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办理行政赔偿案件;负责司法救助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行政审判工作事项;负责综合审判工作事项;院党组认为需要由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负责的事项。

(五)执行局(电话:0578-5129267

履行执行实施权;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事项,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调查被执行人的情况;依法组织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妨害执行的行为人提出处理意见,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协助外地法院办理有关执行事项;负责司法鉴定及评估、拍卖、变卖工作;负责执行查询、公示工作;负责执行绩效评估测算、案件质效管理、司法统计分析;院党组认为需要由执行局负责的事项。

(六)政治部(机关党委)(电话:0578-5126290

负责本院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法官遴选、任免、法官等级、警衔以及其他职称评定工作;负责本院法官考评委员会日常工作及法官的相关考试、考核、等级评定与晋升工作;负责司法雇员招录、管理等工作;负责院离退休人员的相关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管理工作;协助院党组做好工、青、妇、团工作;负责牵头组织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组织争先创优、表彰奖励、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本院党组织建设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组织院风院纪督查工作;负责本院作风建设;院党组认为需要由政治部(机关党委)负责的事项。

(七)综合办公室(电话:0578-5126265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负责院务会和院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件管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等工作。

(八)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电话:0578-5121552

负责法院全面工作的调查研究,适用法律、政策的研究指导,提供决策参考;负责起草院长讲话、综合性会议材料、工作报告等;负责法院调研、信息、宣传、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全院各类主题教育活动的起草和制定。

负责全院各类案件流程的监控、督查和审限跟踪;负责审判绩效评估测算、案件质效管理、司法统计分析;负责审判团队及成员的审判业绩考核管理工作;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建立、管理法官业绩档案;负责法律文书上网管理、案件信息录入、庭审改革等审判管理工作;负责法庭智能化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起草制定审判工作规范性文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组织牵头全院司法建议工作;院党组认为需要由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负责的事项。

  (九)司法警察大队(电话:0578-5126271

  负责本院的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负责机关重大紧急事件的安全保卫,审判值庭、看管、押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送达有关法律文书;配合执行局、执行二局等执行有关事项;执行强制措施;组织开展司法警察业务技能训练;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二、后勤服务中心(电话:0578-5121915

  为全额事业单位,隶属于云和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