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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法院执行会诊制度
时间:2013-07-2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一、 会诊案件类型

云和法院会诊案件主要包括立案后2个月未执结的案件、当事人信访的案件、上级机关督办交办案件、群体性案件、疑难复杂案件,以及该院认为应当会诊的其他案件。

 

二、 会诊时间

会诊时间具体安排在每周一上午,如遇重大、紧急、突发情况,则可以随时召开会议及时对相关案件进行会诊。

 

三、 会诊参加人员

执行会诊由执行局长主持召开,参加人员为执行局全体执行人员。除此之外成立会诊“专家小组”,“专家小组”由分管副院长、执行局局长、执行庭庭长、副庭长及具有丰富执行经验的人员组成,必要时还邀请审委会成员。

 

四、 会诊程序

第一、承办人员汇报案情。具体向参加人员说明案件久拖未结的原因,案件办理进程以及下一阶段执行工作的打算。

第二、与会人员就个案进行讨论、研究,并给以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主持人就个案的讨论结果和相应执行措施给予总结说明。

 

五、 会诊记录

会诊过程由执行局内勤专门记录,会诊意见和建议承办人员应该充分领悟并积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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