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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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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丽中法[2017]7)

 

时间:2017-01-24 11:49:25  来源: 作者: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现将《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122

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宣传方案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实现全市法院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目标,根据上级法院制定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宣传工作方案》,结合我市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我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方案确定的“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总体目标,充分利用新媒体、新平台,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执行工作系列宣传活动,形成声势,推动执行正能量,为执行难的最终根本解决营造良好的舆论和法治环境。 

二、宣传重点 

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这一条主线,以区分执行难和执行不能为突破口,明确执行宣传重点,争取理解,营造氛围。确立四方面的执行宣传重点: 

()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执行难问题。厘清执行不能与执行难的界限,深入剖析无财产案件执行不能的典型案例,宣传执行法律法规和新的执行理念,凝聚全社会对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认同,形成坚决反对执行不力、理性看待执行不能的社会共识,推动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 

()宣传我市的特色机制和执行成果。 继续完善“丽水法院司法服务平台”公众微信号,同时增设执行线索征集平台,构建“指尖上的执行”模式。深化与丽水日报、处州晚报、各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合作,不断开设新的执行宣传阵地。 

()宣传失信惩戒机制。做好失信名单曝光、执行财产线索悬赏等工作,加大以案释法力度,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送惩戒失信、打击拒执等的典型案例 

()宣传执行先进典型。宣传优秀办案经验,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执行方式方法,评选和表彰执行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树立典型,鼓舞士气,弘扬正气。 

三、宣传安排 

() 2017宣传工作安排 

1. 20171月底前,各法院利用门户网站、法院微信,开辟宣传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主题板块,发布执行工作动态,宣传新的执行工作理念。 

2. 20171-2月份,利用春节前后时间,集中宣传报道“春雷行动”执行会战特别是涉民生案件及涉金融债权案件执行成果;利用向农民工等群体发放执行款的机会,宣传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理念。 

3. 20173月全国两会、市两会召开前,在周强院长代表最高法院向执行难宣战一周年之际,重点宣传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4. 20173月底前,市中院在市级层面召开一次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各基层法院利用公众开放日等,集中开展涵盖执行工作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 

5. 20176月底前,遂昌法院、景宁法院作为第一批达标争创法院,重点宣传“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总结有益经验。以召开新闻发布会、执行工作白皮书等专题形式进行宣传。 

6. 20177月底前,各法院推送一部微电影。 

7.20176-7月份,各法院结合“夏季集中执行”活动,重点宣传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强力措施、重拳出击情况。邀请代表、委员、党政干部、媒体记者等参与典型案件执行活动,现场体会法院“执行难”,并见证法院破解执行难的举措和成效,增进社会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认同。 

8. 20179-10月,利用国庆、中秋假期,组织开展全市集中执行专项活动,集中宣传报道执行成果。 

9.201712月底前,各法院完成一部宣传片。 

()2018年及以后宣传工作安排 

1. 20183月市两会、省两会、全国两会召开之前,在周强院长代表最高法院向执行难宣战两周年之际,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重点宣传丽水法院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成果,执行质效的变化,工作方式方法的转变。莲都法院、龙泉法院、青田法院、缙云法院、松阳法院、庆元法院、云和法院作为第二批达标争创法院,重点宣传辖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总结有益经验。 

2. 两周年之际,各法院在报刊等媒体上宣传“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期间涌现出来的先进执行员、各单位(部门)协助执行取得成效的事迹、打击拒执和逃废债举措、解决执行难的典型案例等。 

3.20183月至20192月,市中院重点宣传全市法院达标成果及相关长效机制的建立。 

市中院要加大对执行宣传考核的力度。 

四、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中院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执行局长冯宏伟担任组长,成员为办公室及各执行机构负责人。各法院必须将执行宣传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精心谋划,周密安排,切实抓紧抓好。主要领导要过问,领导班子里有专人管,宣传报道要有人员负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法院可视情根据本方案,制定细化方案,排出重点选题,有序推动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严格把关,确保导向。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准确体现中央和省、市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决心和精神。紧扣主题,把握报道基调,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执行难”问题,区分“执行难”和“执行不能”,避免以偏概全、渲染炒作、否定执行工作成果。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在政治上、政策上严格把关,重要消息、重要言论、重要专题节目各法院党组把好关;对宣传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告,积极应对并化解;加强对法院外网、微博、微信的等宣传平台的管理,不给错误的言论提供传播渠道,牢牢掌握舆论主动权。 

()建立机制,抓好落实。执行局和办公室共同落实好执行宣传工作。本院各部门、全市各基层法院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我院办公室的联系,建立起相应的报道线索提供、报道情况报送和联络员等制度。各法院办公室加强与当地新闻媒体平台等部门的联系,要及时提供报道线索,并汇总媒体报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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