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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当事人隐私 云和法院首发离婚证明书
时间:2018-05-1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日前,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刘先生与王女士从云和县人民法院法官手中接过加盖了该院公章的离婚证明书,这是云和法院发出的首份离婚证明书。云和法院结合当事人在诉讼后生活各方面的需要,从保护当事人个人隐私角度出发,主动向当事人提出发放“离婚证明书”。

  刘先生与王女士于2010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后双方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不和。今年3月,王女士向法院起诉离婚,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离婚,后云和法院向双方送达了离婚调解书,并发放了离婚证明书,同时对该证的内容和用途作了简要的说明。

  记者看到,该份“离婚证明书”尺寸大小与结婚证相近,封皮为淡黄色,印有“云和县人民法院离婚证明书”字样和法徽标志,且记载着一段温馨的法官寄语——“人生,这一场漫漫旅程中,写满了相聚和别离。我们总会与不同的人萍水相逢,经历或长或短的缘分。希望你能真正做到放下一切,做到相逢时淡定,别离时从容。”体现了法院家事审判的柔情一面。

  据了解,离婚证明书正文仅记载持证人、公民身份证号、法律文书号、裁判文书生效时间等基本信息及院印,不涉及离婚案件的具体事实,既能有效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又能方便当事人携带和使用。

  此前,当事人在法院诉讼离婚后,在办理户口变更、再婚登记、房屋买卖、银行贷款等需要证明婚姻状况的事项时,须提供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而这些法律文书的内容多涉及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财产分割情况等个人隐私,暴露出来后会给当事人带来尴尬和不便。如今,随着离婚证明书的推出,这个尴尬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云和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离婚证明书”的功能相当于协议离婚中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二者法律效力等同,当事人在日后向相关部门证明婚姻状况时,不需要再提供判决书或调解书,只需提供离婚证明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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