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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事记恨16年 愤恨下毒险酿大祸
时间:2012-08-0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云和的蓝某对邻里间的琐事斤斤计较,甚至到现在还对16年前的旧账耿耿于怀,为泄私愤蓝某冲动地将两瓶农药投入村内露天的饮用水池,所幸被及时发现,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近日,云和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蓝某有期徒刑三年。

    蓝某是云和石门坑村人,平时经常因琐事和同村村民闹矛盾。当被问起下毒的原因时,蓝某依然愤恨难平。

    “1995年,我去盗墓被人发现,阿坤就和别人说了这件事,害我被人打,我一直记恨他,心里想哪天有机会一定要报复他。”

    “我在田边做了个墩用来蓄水,后来阿生来把我蓄的水放掉了,我对他很有意见。”

    “阿兴经常把我家的柴拿去烧,还到我家山上去砍柴。”

……

    就因为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蓝某与村民们结下宿怨。今年8月6日,又与阿兴吵架的蓝某一时气急,拿着两瓶敌杀剂倒进村里的饮用水池,一心想教训这些不断“闹事”的邻居们。

    第二天,村里一位妇女洗脸时发现水中有农药味,于是急忙奔走相告,此时,阿兴的父亲已经吃了用掺有农药的水烧好的饭,幸好用水量不多,暂时没有发现中毒现象。

该村的饮用水池是一个露天池子,如果没有及时发现,被来往此处的行人饮用,后果将不堪设想。

    云和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蓝某在为不特定对象提供饮用水的水池内放毒害性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蓝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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