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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门廉政监察员的通知
时间:2015-01-0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云法〔20141

关于调整部门廉政监察员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人员纪律作风状况的日常监督,促进司法廉洁,维护司法公正,针对本院部门人员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对部门廉政监察员进行调整,人员名单如下:

立案庭:练丽玲

民一庭:余 洋

民二庭:叶高山

刑 庭:何跃燕

行政庭:胡旭芬

执行局:陈 蔚

审判管理办公室:刘徐颖

法警队:叶霁萱

办公室:魏丽萍

原任命各庭室廉政监察员同时免去,不再另行发文。

     

    云和县人民法院     

 201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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