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秋云园10幢1单元402室
房屋的变卖公告
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1月4日10时至2014年11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XYvxKx&user_id=1668007036,户名: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变卖以网络司法变卖形式进行。
二、变卖标的:位于萧山区闻堰镇戈雅公寓秋云园10幢1单元402室房产,房产证号:杭房权证萧字第00106327号、00106327-1号。该房产建于2010年,钢混结构,房屋总层数5层,西南朝向,房屋证载建筑面积132.14平方米,用途是住宅。土地使用证号:杭萧国用(2010)第009615号,使用权面积33.2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出让,地类(用途):住宅,终止日期为2073年7月2日。
变卖价:113万元,评估价155.93万元,保证金: 30 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1月3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价即为保留价,达到或超出变卖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两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七、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八、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法院不提供登记证书等证件。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补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滞纳金)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和未明确需交纳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二、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4年11月17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云和县人民法院(中转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云和县支行, 账号:81510104000304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8-5126375 ;
监督电话:0578-5122944 ;
联系地址:浙江省云和县解放东路235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云和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