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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以情说案,以理明法,连续执结三起执行案件
时间:2016-06-0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申请人林焕朵原是一名阀门制造工人,20161月,林焕朵一纸诉状将永江阀门有限公司诉至云和法院,并申请执行。承办法官接到案件第一时间了解被执行人情况,发现该阀门公司并非经济困难,而且运作良好,承办法官通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时信,其表示有重要原因需要向法院解释,并表示一个星期后来法院解决。一个星期后,李时信来到法院,其表示,钱是有的,只不过自己不服气,因为林焕朵平时在公司里工作也不是很认真,工作业绩较差,他曾与林焕朵多次沟通劝其改过,林焕朵均置之不理,后其想出用不支付工资的办法逼其改进,谁想林焕朵便诉至法院,在与执行法官沟通过程中,李时信还不断表达对法律和社会的不满,情绪有点激动。执行法官听完李时信叙述,并没有第一时间阐述执行法律和拒不执行法律生效义务的法律后果,而是与被执行人聊国学,从中国历史到四书五经,以中国传统文化阐明法律,消除被执行人李时信的心理阴影,经过与执行法官近两个小时的畅快淋漓交谈,李时信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有这样的执行法官,我佩服,这些钱我心甘情愿支付”。一起拖欠工资案件圆满执结。在今后的两天,执行法官运用同样的方法两天内连续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和离婚抚养费案件,获得案件当事人一致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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