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云和县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法治云课堂”新年廉政第一课
时间:2021-01-1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119日,云和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水阁村原党总支书记林文彪涉嫌受贿罪一案。此次庭审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和“丽水法院”抖音号实时直播。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至2020年期间,林文彪利用担任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水阁村党总支书记职务之便,在协助街道进行行政管理过程中,向黄某等人索要水阁村临时疏导点股份,后黄某等人赠送给林文彪20%的干股;在为他人房屋确权、拆迁等事项上谋利,收受张某、林某等人所送财物,以上共计收受人民币32.2万余元。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全面听取了控辩双方的观点和意见,并组织双方对相关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充分保障了双方的诉讼权利。林文彪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整个庭审过程秩序井然、审理程序规范。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云和县纪委县监委、云和县人民法院联合组织警示教育“法治云课堂”活动——新年廉政第一课,旨在以身边的案例、生动的庭审,给新一届村社干部打好拒腐防变“预防针”,系好履新第一粒“风纪扣”,上好清正用权“廉洁课”。增强新上任村社干部勤政、爱民、清廉、守纪的意识,远离违纪违法红线,正确行使手中权力,提高依法治村能力,打造成堪当现代化建设重任的基层骨干队伍,为群众谋幸福,为乡村振兴作贡献。

 

“我的所作所为对不起党的培养,对不起人民,更对不起我的家人。我主动认罪认罚,希望法庭从轻处理,也希望所有村干部能够吸取我的教训,引以为戒......”庭审最后陈述环节,林文彪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忏悔。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