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浙1125民初518号
章云娇(女, 1965年9月9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32529196509093226,住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兴工路21-1号):
本院受理的原告项希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民事裁定书、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23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