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5)丽云商初字第335号
陈琴仙(女, 1987年11月15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32523198711150424,住云和县元和街道陈村村陈村30号)
本院受理的原告蒋林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民事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15年11月19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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