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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法院建立执行联络员制度
时间:2018-05-0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为解决执行工作中案多人少,执行员不足,不了解被执行人信息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执行工作效率,更好的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制定执行联络员制度。主要内容:一是执行联络员的基本条件。执行联络员由企业、街道、乡镇党委、政府、群众推荐,我院审核,由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工作责任心强、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企业工作人员、村支书、社区书记、村委主任、社区主任、调解员、治保主任等人员担任。二是执行联络员的工作职责。执行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是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反映被执行人及有关受案人员的财产状况和去向、提出协助执行参考意见等,及时掌控被执行人动态,促成执行和解,监督执行过程等方面协助法院执行工作,做好纽带和桥梁作用。三是日常工作管理。建立执行法官和联络员的微信群,促进信息共享,对一些案情复杂,社会关系面广,舆情大,涉访的案件,共同研讨,制定对策。建立激励奖惩机制、为执行联络员建立工作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组织开展优秀执行联络员评选活动,给予一定奖励;对履职不积极或不再具备履职条件的,及时发出建议予以换聘。四是设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与领导。设立执行联络员领导小组,组长由执行局副局长担任,成员为执行局内勤 ,由执行局内勤负责执行联络员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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