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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记录封存 打开失足少年的心灵枷锁—2013年10月10日下午《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3-10-1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未成年人犯罪时不满18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记录将被封存。日前,由云和县人民法院牵头,云和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4家单位会签的云和县《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下发试行,并于1010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云和县《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范围、对象以及申请查询封存记录的要求等作了明确规定。对犯罪记录封存的主体、封存的程序、封存的具体做法等进行了明确。此外,《实施办法》还规定了封存决定送达的对象、范围。规定了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对犯罪记录封存的未成年罪犯卷宗档案加盖“封存”章,并采取专门保管措施。

而《实施办法》最大的亮点是免除了有轻罪犯罪记录的未成年犯前科报告义务,这有效营造了未成年罪犯的健康成长环境,并且能够保证未成年人不受“犯罪记录”影响,从而保障未成年罪犯能够顺利的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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