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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法院审结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时间:2018-09-1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9月13日,云和法院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在赤石乡赤石村便民中心公开审理我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由叶爱英院长、杨剑琼副院长、胡旭芬庭长与人民陪审员严荣尧、柳伟明、李美香、梁力共同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

      被告人廖某某、徐某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被判处罚金人民币3500元、人民币3000元。两被告人共同赔偿渔业资源损害赔偿金人民币110.31元、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人民币2206.2元、专家意见费人民币1000元。限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

      该起案件是我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为了更好的查清公益诉讼渔业资源损害及生态环境修复的费用,庭审现场还邀请了专家证人出庭作证,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村两委、媒体记者及当地群众旁听庭审。

庭审结束,云和法院就地召开新闻发布会,将云和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展及取得的成效向全社会进行通报,着重介绍了环资审判在建立组织体系、发挥专业化审判和司法职能以及创新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并现场回答记者提问。通过媒体向公众公开宣传环境司法、弘扬环保理念,普及涉环境资源法律法规,引导社会公众增强环境资源保护意识,进一步扩大环境资源审判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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