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2018〕42号
关于聘任刘巍等九人为云和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的决定
各有关部门、本院各部门(团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借助社会各界力量,强化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理,发挥好环境资源审判的职能作用,经各单位推荐,特聘任刘巍等九人为云和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聘期为2018年6月29日至2021年6月28日,具体名单如下:
刘 巍 云和县环境保护局 总工程师
符杰明 云和县环境保护局 行政许可科科长
毛必田 云和县农业局 农经站经济师
蓝林金 云和县农业局 生态能源办农艺师
陈小云 云和县林业局 林政科科长
黄献章 云和县林业局 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管理处主任
叶海平 云和县水利局 行政许可科科长
施春福 云和县水利局 水政渔政监察大队
刘锦忠 云和县国土资源局 地质环境监测站工程师
云和县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9日
抄送: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 |
云和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