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16)浙1125民初401号
敬天空(男,1967年3月7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512922196703077132,住四川省南部县大桥镇莲池村8组):
本院受理的原告华世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民事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16年8月29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