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云和县 > 司法统计 > 工作报告
云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4-2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云和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文件(31

 

云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427日在云和县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云和县人民法院代院长  

 

各位代表:

我代表云和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年度综合考核获全市法院二等奖,被省高院授予“全省突出贡献法院”称号。全年共新收各类案件3497件,办结3568件(含旧存,下同),同比分别下降16.6%16.5%。省高院考核基层法院的“八升五降”指标中,我院所有指标均在合理区间内,其中11项优于全省均值,5项排名全省前十。

一、依法履职尽责,在公正司法中体现法院担当

惩治刑事犯罪,保障平安云和建设。全年新收刑事案件129件,审结132件,当庭宣判率100%,判处罪犯258人。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移送线索2条,发送司法建议4份,“黑财清底”实100%,微视频《我要举报》在浙江天平微信公众号上获10+点击量。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57人,创新开展警示教育法治“云课堂”活动,组织全2.2万余名党员通过庭审直播网旁听钟某安受贿案庭审,当天播放量超30万人次。审结故意伤害、两抢一盗、诈骗等犯罪案件5291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从重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审结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5人。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量刑规范化适用,依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20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对126名被告人适用缓刑、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

  妥处民商纠纷,护航活力云和建设。全年新收民商事案件1332件,审结1373件,结案标的5.19亿余元。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力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民商事案件调撤率67.51%。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在人社局成立劳动人事争议巡回法庭,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工作机制,审结劳务合同、追索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5件。加强民间借贷协同治理,成立虚假诉讼甄别小组、建立关联案件检索制度,启动再审程序改判案件15件;司法拘留虚假诉讼当事人1人,罚款8万元;公布第3批职业放贷人名录28人,对其中1人依法征税。完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妥善审结婚姻、继承、赡养、抚养等家事案件156件,运用人民观调团审理案件12件,发出离婚证明书35份。

化解行政争议,助推法治云和建设。全年新收行政诉讼案件22件,办结19件,新收行政非诉审查案件12件,均裁定准予执行。联合出台《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助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牵头起草并会同龙泉、庆元法院出台《关于建立异地交叉管辖行政案件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有效提升行政审判效能。依托相关协作机制诉前化解行政争议43起,其中与龙泉合力化解涉“两直”补助批量行政诉前纠纷取得较好效果,相关情况反映获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会同县政府出台《云和县行政案件无纸化办案的实施意见(试行)》,相关做法作为经验交流印发全省参考。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参与法治论坛、疑难问题研讨会,向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8份,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二、靠前主动作为,在服务大局中贡献法院力量

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县法院坚持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并抓、管控风险与服务发展并重,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先后抽调干警三批57人投身疫情防控一线,配合街道、社区开展联防联控工作,服务时长累计1174天。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审结疫情防控期间开设赌场案件1件,护航抗疫斗争。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走访企业和行业协会解答涉疫涉法难题,编发法律服务手册1000余册,综合运用绿色通道、活扣活封等法治方式,助力企业渡过难关。针对疫情带来的打官司难问题,充分运用移动微法院等网上平台进行线上办案,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全年网上立案2335件,网上开庭130件,网上调撤84件。

优化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审结涉企纠纷608件,结案标的8852万余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加强破产管理人履职管理,共审理破产案件9件,其中执转破8件,审结3件。探索开展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出台《关于企业破产关联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若干规定》,为“诚信而不幸”的债务人重获新生创造机会。完善金融司法联动机制,与金融部门加强无纸化办案合作,指定专门团队审理金融案件,实现简案快审多案联审。延伸拓展审判职能,向金融领域发送司法建议10份,有效推进金融风险防范。出台《关于进一步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十项举措》,成立法官服务企业专家团开展“司法助企”系列活动,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保障全域5A童话云和“大花园”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9件。在县河长制办公室设立巡回审判点,为提升县域河湖治理和管护水平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出台《关于服务保障云和梯田国家湿地公园5A级景区创建工作的意见(试行)》,保障县域重点旅游景区创5A工作。完善生态司法教育基地,修缮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文化长廊,在云和梯田核心游览区域增设生态司法宣教基地,为云和梯田景区增添法治元素。以巡回开庭、案件调解、普法宣传等形式开展巡回审判100次。

三、锐意改革创新,在司法为民中传递法院温度

推进诉源治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党委政府社会大治理格局,让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组织诉讼服务团队入驻县矛调中心,牵头建立诉前调解“五个统一”工作机制,并设立速裁庭,实现立案、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开庭审判“一站式”司法服务,助推“最多跑一地”改革。全年办结诉前调解案件1395件,司法确认案件609件。坚持党建引领,推行“哨响就到”诉源治理新模式,在青阳门社区成立全市首个“社区微法庭”,安排全院干警作为诉讼服务联络员覆盖全县15个社区,提供“点单式”诉讼服务,促进基层纠纷及时高效化解。1-12月民商事案件诉前化解率58.27%,同比上升18.99%,民商事案件收案数1332件,同比下降18.73%。加强普法宣传,延伸社会治理之路,依托微信公众号推送普法宣传信息96期,编发“以案释法”宣传手册21000册,开展“法律六进”活36次。

构建长效机制,依法保障胜诉权益。全年新收执行案件1291件,执结1343件,执行到位金额6287万余元。加强立审执破兼顾,在全省率先推行执行预告制度,强化执前督促,自动履行率达56.95%,得到省高院领导两次批示肯定。强化失信惩处力度,开展执行专项行动3次,依法限制消费1225人次,司法拘留2人,罚款183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11人。加大失信曝光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户外LED大屏、执行聚焦栏目、影院映前曝光等形式施压,敦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传递司法温度,依法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5.43万余元,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6万元。

建设智慧法院,加速实现公平正义。开展无纸化办案办公试点工作,运用“创新引领”金钥匙彰显司法为民初心,推动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立案、审理、执行、归档全流程100%实现无纸化办案,其中法政、法仲、律法、法银建立线上协作“四个一律”机制等相关做法先后4次得到省市法院领导批示肯定并要求在全市法院推广。积极落实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实现案件接收、换押、法律援助等事项线上办理,促进刑事案件办理更加高效、规范。依托“最多跑一次”政务系统,打造“法院执行一件事”流程,实现线下查询、控制、扣划等高频执行事项线上“一件事”办理,相关做法在省委改革办《竞跑者》上刊发。

四、强化党建引领,在严管厚爱中锻造法院铁军

旗帜鲜明讲政治。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大力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结合“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和“思想建设年”要求,开展覆盖全院的政治大学习、理论大培训、思想大讲堂、认识大讨论活动。班子成员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围绕“两个坚持”11个问题进行讨论辨析,在全院干警大会或支部会上讲授专题党课11。开展“我的初心、我的成长”宣讲活动,42党员在支部主题党日上围绕“初心”,分享所见、所闻、所想。严格落实重大案件和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上级法院和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决策、重点工作、重大事30余件次

固本强基提能力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线上组织“大家一起学习民法典”117期,举办民法典知识竞赛1场,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10余场,拍摄普法短视频2个,为全面实施民法典做好准备。每周部门组织自学,每月进行一次集中夜学,开展钉钉视频培训50余期,营造机关浓厚学习氛围。实施“全科法官”轮岗进修制度,开展司法警察、司法雇员岗位大练兵活动,组织优秀庭审、裁判文书、案例、学术论文、调研课题评选活动,全面提升专业化能力。强化理论指导司法实践,承担或参与省市调研课题15个,24篇调研文章和案例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获奖。一年来,23个集体和个人获县级以上表彰。

正风肃纪转作风。扎实开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暨执行不力问题专项治理,对照“八查八看”,查摆并整改各类问题251。通过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三个规定”“违规借贷”、虚报冒领补助专项自查,分级“廉洁家访”,前往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等形式,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健全审判监督制约机制,科学界定各类人员审判权力和责任范围,完善人员分类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长期未结案清理专项行动,推动干警规范、质量意识明显提升。选聘10名社会人士担任特邀司法监督员,选任15名部门干警为廉政监察员,进一步健全监督体系。常态化开展院风院纪巡查、纪律作风督查,坚持抓早抓小,诫勉1人、约谈提醒3人。

主动全面受监督。坚决贯彻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法院重点工作,4名法官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通报法院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办理政协提案2件。拓宽代表委员沟通联络渠道,通过上门走访、参加代表小组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担任特邀司法监督员,赠阅代表委员联络专刊等形式,向代表委员沟通汇报工作。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6人次,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召开律师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11条,开展律师法官在线互评工作,促进律师与法官相互监督、良性互动。以公开促公正,庭审直播率97.53%、裁判文书上网率99.94%、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100%,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举办公众开放日6。坚持“公开网拍优先”,累计网拍厂房、土地、住房和汽车等物品84件,成交68件,成交总额4604万余元,为竞买人节省佣金131万余元。

各位代表,县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也离不开各位代表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还不够强,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现象仍有发生。二是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强化。个别干警审判能力尚不能完全适应改革要求,审判执行工作规范化仍需提升,创新亮点工作较少。三是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破产案件整体进度不快,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力度需加强。当事人威胁恐吓法官现象仍时有发生,“信访不信法”问题还没有彻底改观。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争取各方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1县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对标对表“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按照党委和上级法院部署要求,以持续开展“三个建设年”活动为载体,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全面深化“四项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化法院建设,努力为我县奋力打造全国山区新型城镇化样板县域“重要窗口”贡献法院力量、展现法院担当。

一是以更高的觉悟学懂弄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县法院将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真学真信笃行,切实增强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谋划力和执行力,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努力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展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砥砺“丽水之干”,增彩“重要窗口”。

二是以更大的作为保障云和高质量发展和平安稳定。紧贴市委“一带三区”战略布局,找准司法切入点和结合点,为跨山统筹、融合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完善行政争议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发挥协调化解行政争议的实质功效,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健全生态环境司法一体化保护机制,助力美丽云和建设。落实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十项措施”,依托丽水中院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满足木玩产业知产保护司法需求,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三是以更强的担当满足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严惩各类犯罪,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妥善化解涉诉纠纷,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更加主动把诉源治理工作置于党委政府大治理格局中,优化完善矛调中心诉前调解“五个统一”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全链条解决。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机制,强化善意文明执行,探索正向激励机制,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努力打通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

四是以更实的举措推进新时代法院现代化建设。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完善审判质量保障长效机制,加快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深化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努力为当事人提供集约高效、便民利民、智慧精准的现代化诉讼服务,让办案最公、用时最少、老百姓司法获得感最强成为云和法院最鲜明的标识。加强后疫情时代法院智能化建设,全面深化无纸化办案办公,加快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促进司法资源与司法需求合理有效配置,为高水平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赋能助力。

五是以更严的要求锤炼高素质过硬法院队伍。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深化“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成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推动政治生态、司法生态、院风院貌持续向好发展。建立核心战斗力指数考核体系,全面提升干警政治建设、服务大局、审执业务、社会治理、改革创新、综合保障和谋划执行等七个战斗力,争当司法排头兵。坚持文化引领,开展以精神、制度、行为、物质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法院文化建设,形成积极向上、催人奋进的人文环境。

新形势需要新担当,新征程呼唤新作为。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县法院将在县委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云和打造全国山区新型城镇化样板县域“重要窗口”、与全省同步基本实现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司法贡献,以优异成绩向建党一百周年献礼!

 

 

 

 

 

 

有关用语说明

  

 审执结案件数(见报告第1页第21行): 2020年共审执结案件3568件,其中刑事132件,民商事1373件,行政31件,执行1343件,诉前保全22件,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609件,强制清算与破产10件,司法救助2件,行政赔偿2件,司法制裁2件,实现担保物权4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2件,民监21件,民再15件。

黑财清底100%(见报告第2页第7行):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到位率和追缴违法所得执行到位率100%

民事调撤率(见报告第2页第20行):指民事一审、二审和再审案件的调解结案数与撤诉结案数之和占民事案件结案数的比例(不含特别程序案件)。

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见报告第4页第17行):参照个人破产的原则和精神,在进一步财产调查和清算基础上,通过附条件的执行和解或者金融机构一致行动,形成个人债务清偿方案,以达到执行程序有效退出、债务人信用修复的目的。

五个统一(见报告第5页第16行):工作统一管理、案件统一分流、人员统一考核、资金统一使用、印章统一管理。

社区微法庭(见报告第5页第21行):是运用“互联网+综合法律服务”技术打造的微型法庭,通过集中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延伸诉讼服务触角、畅通线上线下解纷渠道、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让社区居民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优质法律服务。

执行预告制度(见报告第6页第7行):系对具有金钱债权给付内容的民商事案件,在审判阶段即启动执行预告程序,在裁判文书后附法官提示,提醒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定期限和起算时间;提醒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未按生效裁判文书履行法定义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自动履行率(见报告第6页第8行):指报告期民事一审判决、调解案件中自动履行的结案数占同期民事一审判决、调解结案数的比例。

四个一律(见报告第6页第19行):案件材料一律在线流转、专门案件一律在线办理、诉讼文书一律在线送达、涉诉费用一律在线收退。

两个坚持(见报告第7页第6行):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三个规定(见报告第8页第7行):指的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三个建设年(见报告第10页第7行):浙江省高院2019年提出开展思想建设年、质量建设年、作风建设年活动,持续提升全省法院工作质量。

四项建设(见报告第10页第8行):浙江省高院2018年提出要大力加强“四项建设”,即以政治建设为统领,高站位锻造法院铁军;以规范化建设为关键,高质量提升公正司法;以智能化建设为动力,高水平推进科技兴院;以基层基础建设为支撑,高标准筑牢法院根基。

 

 

 

 

 

 

 

 

 

 

 

 

 

 

 

 

 

 

 

 

 

 

 

 

 

 

 

 

 

 

 

 

 

 

云和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秘书处 2021425日印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下面没有链接了